尊敬的热用户,您好:
首先感谢您对华电邹城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工作多年来的大力支持。
2020-2021供热季准备工作正在积极进行,为进一步做好供热服务工作,现就供热季收费事宜通知如下:
公司通过建设银行、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邮储银行、微信公众号代收本供热季热费。为节约大家的宝贵时间,更好适应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请合理安排缴费方式和缴费时间,防止出现大量人员集中排队缴费现象,建议用户优先采取微信、手机银行、网上银行及银行自助设备等非人工接触式途径缴费,并遵循银行防疫管理规定。
选择到公司收费营业厅刷卡、扫码缴费的用户,请遵守公司防疫管理规定:戴口罩、出示健康码、测温、进行信息登记和遵守营业厅秩序管理要求。
一、缴费时间
即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止。
请注意:2020年11月5日前未缴纳热费的,不承诺于11月15日起正常供热。同时,按日加收1‰的滞纳金。
二、缴费方式
微信公众号
代收费银行(工行、建行、邮储、农行)营业大厅(上午8:30--11:30;下午2:00--4:00)
POS机刷银行卡、信用卡及微信、支付宝扫码支付
三、说明事项
1、目前我市“一户多房”情况较普遍,二手房交易以及“租房人用热”现象逐年增多。售房前户主以及租房人违规用热比例大大高于正常房屋,影响所属房屋的后续用热。为进一步加强供用热管理,公司将实行“一房违规,影响它房用热”措施,请房屋产权人加强对租房人的用热监管,也请租(购)房人于租(购)房前联系华电热力公司查询房屋用热信息是否正常。
2、上一供热季未用热、本供热季新缴费用户,须到华电邹城热力公司办理“报开”手续,以便及时为您开启阀门。上一供热季用热、本供热季停用热的,须到华电热力公司办理“报停”手续(报停办理截止时间:11月14日,过期不再办理报停)。
3、缴费后需要报销凭证的用户,请单独到华电热力公司营业厅开具。
4、按照邹城市物价局《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》(邹价字〔2016〕21号)文件规定执行:居民供热价格:18元/平方米;非居民供热价格26元/平方米;持有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》的困难家庭请先按照18元/平方米缴费,本供热季结束后另行办理低保退费手续。
5、根据《山东省供热条例》,安装换热器(热水箱)的用户,必须自行拆除安装的换热器(热水箱)或按照200元/个另行缴纳热费。未按规定拆除又不另行缴纳热费被查出的,将暂停用热资格直至拆除或按照500元/个补缴费用。
6、商业用房(含门头房、单位办公用房等)、原居民住房改为经营性用途的,按照26元/平方米的标准缴纳热费。未按照标准缴纳的,将暂停供热直至补清费用。
7、以往供热季存在欠费的用户,须到华电热力公司办理补缴费用手续,未按规定补缴的,暂停供热直至补清费用。
8、需要变更房屋姓名的用户请持房主身份证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。
9、对不按要求缴纳热费,私自用热的住户,公司将依法采取限制用热措施,并将违规用热信息上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部门,纳入个人征信系统,同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追缴欠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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