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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城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邹城市2021年第14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》(邹政呈〔2021〕28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将邹城市北宿镇前瓦屋村、后瓦屋村集体土地8.8248公顷(其中耕地3.2609公顷)转为集体建设用地,用于中工海纳(山东)产业园有限公司高端智能装备产研基地项目建设。
二、该批次建设用地使用202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。
三、你市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。
附件:邹城市2021年第14批次集体建设用地权属地类明细表
济宁市人民政府
2021年10月15日
附件
邹城市2021年第14批次集体建设用地
权属地类明细表
计量单位:公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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